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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生六个月内婴幼儿住院医疗用度可及时结算

发布时间:2021-12-27 15:02 来源: 未知 浏览次数:

北京:出生六个月内婴幼儿住院医疗费用可实时结算

北京医保局官网截图

为切实办理婴幼儿高额医疗用度垫付承担问题,晋升参保家庭的幸福感、得到感。克日,北京医疗保障局宣布《关于婴幼儿医疗用度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嫡起,怙恃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的出生六个月内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产生的住院医疗用度可及时结算。

《通知》明晰,婴幼儿亲属应向婴幼儿住院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其母亲本市户籍户口簿、身份证或父亲本市户籍户口簿、身份证、成婚证,以及婴幼儿身份信息等质料申请及时结算存案,并作出参保理睬。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婴幼儿实时治理及时结算存案。

婴幼儿在本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存案当次及今后住院医疗用度可及时结算。凭据本市城乡住民根基医疗保险划定,由本市城乡住民根基医疗保险基金给以付出。

婴幼儿亲属应实时按本市城乡住民根基医疗保险划定为其治理参保挂号手续,并按缴费尺度一次性缴纳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参保婴幼儿可享受本市城乡住民根基医疗保险报酬,并与参保前产生的及时结算住院报酬累计计较。

值得留意的是,,未参保婴幼儿出生满六个月后,不再实行住院医疗用度及时结算。 (记者张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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